什么是商標轉讓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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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標轉讓過程中,轉讓方與受讓方應提交齊備的轉讓材料,商標局受理后1個月左右發出《受理通知書》,如果所需材料提交不齊,商標局會給受讓人發出補正通知,在三十日內提交補正材料,如超過三十日補正時間的,商標局有權對轉讓申請視為放棄或不予核準的處理。

商標轉讓補正需要哪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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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補正的資料可以根據商標局下發的補正通知來準備相關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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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請補充受讓人知悉該商標在異議復審訴訟中可能被不予核準注冊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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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通知所需要的材料就是受讓人做一個聲明的文件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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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的過程中,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需注意以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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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似商標一并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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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續展期或寬展期的商標, 應辦理續展后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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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轉讓人將同一商標轉給不同的人,商標局要求協商或通過司法程序確定商標歸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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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商標由企業名稱構成或包含企業名稱,轉讓時,受讓方公司名稱與商標名稱不符,易使消費者對商品的產源產生誤認,請提供該商標可以轉讓的相關情況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