傘是一種遮陽或遮蔽雨、雪的工具。一般用油紙、油布或塑料布等做成。雨傘的英文Umbrella來自拉丁文的Umbra,有遮陽、陰影處的意思。傘的制作材料通常包括了具延展性的布料,和其他可用作骨架的材料與纏線。使用時以手將之舉起,雖然傘在最初發明時的主要目的,是用來阻擋陽光,但是現在最常被當作雨天擋雨的工具。雨傘的其它作用包括作為裝飾物、拐杖甚至兵器,香港的老字號梁蘇記雨傘就是可作兵器的雨傘之一。如果您在大金商標轉讓網看中了喜歡的雨傘商標您可以直接咨詢大金商標代理人,下面為您介紹。
一、雨傘商標轉讓的費用
商標轉讓費用:官費1000元/件,代理費:需要咨詢代理公司
二、雨傘商標轉讓流程和時間
1、國家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文件到發出轉讓受理通知書的時間為1—2個月;
2、自收到轉讓受理通知書起4—6個月時間,國家商標局對提出轉讓的商標進行審核;
3、審核通過后刊登核準公告并發出《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4、商標變更所需時間共6-8個月。
三、雨傘商標轉讓所需材料
1、公司轉公司:
(1)轉讓人: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雙方協議;委托協議;商標注冊(受理)證書。
(2)受讓人: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雙方協議;委托協議。
2、公司轉個人:
(1)轉讓人: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雙方協議;委托協議;商標注冊(受理)證書。
(2)受讓人:身份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簽字;雙方協議;委托協議。
3、個人轉個人:
(1)轉讓人:身份證;簽字;雙方協議;委托協議;商標注冊(受理)證書。
(2)受讓人: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雙方協議;委托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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