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需時6-8個月,所以常有人會問在商標轉讓中,我們可以使用這件商標嗎。其實,在商標轉讓手續辦理的過程中,確實會出現受讓人急需使用該商標的情況,這時候可以協商跟轉讓人簽訂商標授權許可,任何就可以先使用商標了。
不過,小編建議還是那句話,市場未動,商標先行。在產品未投入市場前,企業就應該先做好品牌保護的準備,為商標注冊或商標轉讓預留出充足的時間。
商標轉讓需到商標局進行手續辦理,其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1、買賣雙方簽訂《商標轉讓合同/協議》。
2、商標持有人辦理商標公證。
3、將準備好的材料和公證書報送商標局,繳納轉讓規費(500元)。
4、商標局1-2個月左右下發受理書,并開始進行審查。
5、商標局受理后5-8個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雙方下發《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一般的,商標轉讓從商標局核準公告之日起生效,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若原商標注冊人或者其他人未經許可繼續使用該商標用于商品都將屬于違法行為。
在商標轉讓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兩種嚴重損害受讓人權益的問題?
1、非法轉讓問題。轉讓人不是該注冊商標的所有人,或者是未經注冊商標權利所有人同意,而以欺詐等不正當手段將其注冊商標偷偷的轉讓。在現有的商標轉讓程序中由于客觀存在的漏洞,要做出這樣的事來并非難事,所以在商標轉讓前一定要核實商標信息的真實性。
2、無效轉讓問題。注冊商標的轉讓不符合商標法律所規定的限制條件,雖然商標轉讓雙方已簽訂了商標轉讓協議,并且乙方也已支付了商標轉讓費,但該注冊商標轉讓申請根本不可能被國家商標局核準。因此,該商標的轉讓是無效的,因為商標無法被轉讓,所以商標的所有人仍然沒有變。
商標轉讓不是小事,需要專業商標代理把關。如果您有購買商標及商標轉讓手續辦理的需要,可以咨詢大金商標轉讓網官方客服,由專職商標顧問為您提供一對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