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有客戶問到我們公司,商標轉讓過程中問到商標轉讓過程中他人是否可以使用的問題,這里名品和大家簡單介紹一下。商標轉讓過程中其他人如果是受讓人,那么在你簽訂了授權許可的情況下,受讓人是可以使用商標的。但是除了受讓人以外的,所有的人都是不能使用你商標的。
主要原因還是目前商標市場上都是我們國內大陸地區的商標,而這些商標都是經過商標總局審核通過了下發證書的,您買商標會經過公證處公證聲明,持有人會給您開設相應授權書和商標注冊證,所以在轉讓過程中,從法律意義上講商標所有權已經是屬于您的了,如果國內還有其他人使用您可以通過工商警告或司法途徑起訴的。這里要提醒大家‘公證在商標轉讓中的重要性’,公證后才有法律保障。
簡單來說,商標轉讓從商標局核準之日起生效,雙方合同約定從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受讓方有權使用該商標的,也已視為一個許可條款,合同約定有效。受讓人可以使用商標,所以除了受讓人之外,其他任何人是不得使用此商標的,一旦發現可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