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注冊商標的朋友一定知道商標分為45類,但每個人對每一類的業務范圍可能都不太了解。所以今天大金商標轉讓網會帶大家了解第18類商標經營范圍的詳情以及18類商標的轉讓流程,想要了解的小伙伴,跟著知橙網一起來看一下吧~
一、18類商標經營范圍
【1802】不屬別類的皮革、人造皮革制品,箱子及旅行袋,日用革制品;
1、買方和賣方簽署《商標轉讓合同》或《商標轉讓協議》;
2、商標持有人辦理商標公證,一般在3-5個工作日內完成,取得《商標申明公證書》;
3、向商標局提交準備好的材料和公證書,然后繳納轉讓費(一般1000元);
4、商標局1-2個月左右下發受理通知書,開始審查;
5、商標局受理后5-8個月左右刊登公告,向雙方發出《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