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許可和商標轉讓的區別是怎樣的?很多人在使用商標或轉讓商標時,不知道商標許可和商標轉讓的區別有哪些,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大金商標轉讓網的分享吧!
定義不同。
商標權轉讓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按照法定條件和程序,自己的意愿將自己的注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法律行為。
商標許可證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通過簽訂商標許可證合并許可他人使用的法律行為。
所有權不同。
商標權轉讓是指將商標所有權全部轉讓出去,需要商標局備案,屬于永久性轉讓,即商標權轉讓后,轉讓人與該商標無關,不能再使用。
商標許可證只允許他人使用商標的使用權。當他人可以使用商業活動時,他們也可以保留商標權,并在商標許可到期后授權他人使用。
處理過程不同。
商標轉讓程序需要向商標局提交轉讓申請,然后等待商標局的審查結果。如果商標符合轉讓條件,商標局會批準。申請商標許可,雙方需要簽訂商標許可協議,他人使用的商標也需要在商標局備案。而且商標轉讓和商標授權都必須有商標權。
處理所需材料不同。
一、商標轉讓所需材料:
(1)注冊商標轉讓申請;
(2)轉讓人和受讓人蓋章或簽字確認的身份證復印件(如營業執照復印件、自然人身份證/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護照等。
(3)委托商標代理機構提交的轉讓人和受讓人雙方發行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商標注冊廳提交雙方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
(4)申請轉讓的,商標注冊人已終止的,無需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和委托書,但應依法提交相關證明文件或法律文件,證明有權繼承相應的商標權;
(5)申請文件為外語的,還應提供經申請人或代理機構或翻譯機構簽字確認的中文譯本。
二、商標商標許可證需提交的材料:
(1)商標使用許可登記表;
(2)許可人/被許可人身份證復印件(如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自然人身份證/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護照等。
(3)委托商標代理機構提交的委托書。
綜上所述,商標轉讓是商標主體的變更,轉讓人不再享有商標權,也不承擔監督受讓人商品質量的義務。商標使用許可實質上是商標使用主體的擴張。在使用許可中,許可人繼續擁有商標權,承擔監督被許可人使用該商標商品質量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