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細節多,轉讓前后應該注意什么問題?
很多商標持有人在“購買”商標時,往往會因著急拿到商標而忽略了商標轉讓中必須要注意的重要問題,正所謂心急吃不了熱豆腐,商標轉讓過程中,其實還藏著不少雷區,其實很多時候,是那些商標的權利人也不知道,所以,對于買商標的人來說,一定要認真核實一下問題,避免買來的商標不能使用,耽誤自己的生意。
商標轉讓應注意的事項
1、轉讓商標時,商標注冊人對其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2、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轉讓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3、轉讓的商標是否存在諸如權屬爭議、撤銷注冊或宣告無效等爭議。如果存在這些爭議,對方將來完全可能失去對交易商標的所有權,甚至交易商標的注冊都因撤銷或無效而不復存在。
4、商標權的效力具有地域性,在中國注冊的商標只在中國境內有效,如想取得中國境內的商標所有權或使用權,那么你必須確認這個商標已經在中國核準注冊。
轉讓前需了解商標的法律狀態
查詢轉讓商標是否為有效商標,發現心儀的商標后,受讓方應當現在商標局官網或魚爪網上查詢該商標的法律狀態,了解該商標是否存在被撤銷或被注銷等情況。
查詢轉讓商標的剩余使用年限,《商標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注冊商標的有限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
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對于轉讓處于續展期或者寬展期的商標,受讓方記得要在合同中增加讓轉讓方盡快辦理續展的條款。如果該商標已經過了寬展期,那商標局是不會核準商標轉讓行為的。
轉讓人將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一并轉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25條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未一并轉讓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視為放棄轉讓該注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如果沒有按要求轉讓商標,那么在后續的商標轉讓過程中會浪費時間加大商標轉讓難度影響商標轉讓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