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商標注冊和轉讓的現狀
伴隨著中國經濟良性發展,2017年,全國商標注冊申請量590.16萬件,同比增長 54.96%,呈現大幅度增長的趨勢,我國的商標注冊年申請量連續16年居世界第一位。
其中25類服裝商標的申請量25萬件,位列45類商標申請第二位;我們可以看出:25類服裝商標的注冊和轉讓申請量遙遙領先并呈逐年上漲的趨勢。
25類服裝商標轉讓的簡要說明
25類服裝商標屬于商品和服務分類中的第二十五類。一般說來,25類服裝商標轉讓主要有以下三種情形
1、合同轉讓
轉讓人通過合同,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內容、相互間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這種形式的轉讓一般是有償的,即轉讓人通過轉讓注冊商標專用權而收取一定的轉讓費用。
2、繼受轉讓
注冊商標的繼受轉讓,有兩種情況:
(1)注冊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結束后,有繼承人按繼承程序繼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冊商標。
(2)作為注冊商標所有人的企業被合并或被兼并時的繼受移轉。
3、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
這種轉讓形式一般發生在公有制國家。這里說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財產流轉的計劃和行政。例如我國國有企業根據行政命令發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轉產,必然會發生注冊商標主體變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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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一種情形需要到商標局辦理注冊25類服裝商標的轉讓手續,后兩種情形則需要到商標局辦理轉移手續。在此需要說明的是,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經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也可以申請轉讓或移轉。
辦理25類服裝商標轉讓時,申請人可以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此外,申請人還可以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米馬商標網認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25類服裝商標轉讓會快捷一些,而且也可以降低成本。需要提醒的一點是,在委托時,一定要查看該商標代理機構是否在商標局備案過,因為未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是不具有代理資格的。
25類服裝商標轉讓的基本步驟及注意事項
辦理申請一般分為三步:(一)準備申請書件;(二)提交申請書件;(三)繳納轉讓規費。
需要提交的申請書件包括:
(1)《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轉讓人或受讓人是自然人的,應在姓名后填寫身份證件號碼;每一件商標即每一注冊號的轉讓應提交申請書1份,并加蓋轉讓人、受讓人印章或簽字,由受讓人辦理有關手續);
(2)轉讓人和受讓人的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4)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申請人或代理組織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此外,每件25類服裝商標轉讓申請需繳納的轉讓規費為1000元。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規費則由商標局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直接扣除。
最后,根據《商標法》規定,注冊25類服裝商標轉讓的,25類服裝商標注冊人應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一并轉讓。
可以看出還是有特殊情況導致商標轉讓不成功的,作為商標的受讓人大多數不能夠準備判斷標的商標的情況,此時,米馬商標網的價值就顯現出來了,平臺商標顧問會對商標進行前置篩查(包括商標有效期、許可情況、質押情況、法律屬性等基本情況和資料),確保標的商標權益無瑕疵能夠正常進行轉讓。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25類服裝商標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