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轉讓辦理
如果在清算報告中沒有表明商標權歸屬的,可以由原公司的全體股東就公司注銷清算時遺漏的財產予以處理。
需要的文件:商標轉讓
1、在清算報告中有關于商標權歸屬的需要:

受讓人的身份證明 商標代理委托書 商標轉讓申請書(只需要受讓人簽字或蓋章) 當地工商局調取的公司注銷檔案(含清算報告)
2、如果在清算報告中沒有涉及商標權歸屬的:
受讓人的身份證明 商標代理委托書 商標轉讓申請書(只需要受讓人簽字或蓋章) 原公司全體股東關于商標權歸屬的協議 原公司全體股東的身份證明
注:公司注銷之后一年以內商標沒有移轉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提起注銷該商標。
法律依據:商標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七條 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自死亡或者終止之日起1年期滿,該注冊商標沒有辦理移轉手續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注銷該注冊商標。提出注銷申請的,應當提交有關該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