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加急一般為商標快速的能得到商標受理通知書,基本知道該商標否有注冊成功的幾率或者跡象,快速得到官方的回執。但是講到商標轉讓加急的項目,確實沒有改項目。商標轉讓一般就是商標轉讓人和商標受讓人通過合同方簽約并且將相關文件交至商標機辦理的形式。商標轉讓需要交至商標局1000元的官費。
商標轉讓流程一般為:
1、申請,委托商標代理組織辦理或者個人提交申請書。
2、受理,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后15日內發住《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3、審查,商標局在審核商標轉讓、辦理相關手續。
4、公告,商標局審查核準后發布公告。接到《轉讓注冊通知書》后三個月內到商標局領證。
5、核發轉讓證明,商標局下發核準證明。
商標轉讓辦理所需材料有:
1、商標的《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2、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6、商標轉讓時間:大約需要6-10個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