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68歲奧斯卡影后“梅姨”梅麗爾斯特里普(Meryl Streep)今傳出申請將自己名字注冊商標。路透社報導,她已于22日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提出申請,要求在娛樂事業、電影演出、演說邀約和簽名,將“Meryl Streep”這個名字進行商標注冊。

梅麗爾斯特里普出道40多年,曾先后獲得3座小金人、3座艾美獎和6座金球獎,日前她又以《郵報:密戰》第21度入圍奧斯卡,刷新影史及她個人紀錄。報導指出,只要該項注冊獲準,未來上述活動只要出現她的名字都要支付275美元,由于她的律師未回復相關問題,目前無法得知梅姨為何要選在此時將名字申請注冊商標。
目前不清楚梅莉史翠普為何要在演藝生涯這個階段申請商標。她的律師今天未回復置評要求。
許多藝人為保護知識產權而將名字或口頭禪注冊商標,遏止他人未取得允許即使用,或從標有他們名字的產品上賺取現金。
根據美國專利商標局紀錄,人氣歌手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過去10年提出約60個注冊商標申請,包括她歌曲This Sick Beat和Nice to meet you。 Whereyou been?等用詞在服裝、發飾、配件和筆記本等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