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俊客公司申請注冊的商標“MLGB”被商評委宣告無效,于是該公司將商評委訴至法院。北京知識產權法院11月30日通報稱,法院判決駁回原告上海俊客公司的訴訟請求。(12月3日《新京報》)
對于上海俊客公司的訴訟,法院做出的判決是駁回訴訟請求,這就意味著在法律層面上,這起訴訟原告敗訴,“MLGB” 商標是無效的,這種結果不僅是對《商標法》等法規的遵循和維護,也是對商標文化和社會文明的凈化。
商標是商品的標志,是用來區別一個經營者的品牌或服務和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的標記。不僅具有唯一性和獨立性,商標名稱也需要符合社會道德和文明要求。《商標法》明確規定,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MLGB”在網絡上被視為一種辱罵的代號,這在網絡上有著廣泛的共識,具有普遍的知曉度。如果將這樣帶有辱罵意思的文字作為商標,不僅折損著商品的威信和價值,也損害著社會文明。
謹小慎微,堵住不良文化的侵擾和污染,減少其負面影響力和危害性,正是出于這些考慮,商評委才會宣告商標無效,法院也才會駁回訴訟請求。這種結果不僅是對商標文化和社會文明的維護,也是對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守護和負責,體現出巨大的法制威嚴和道德責任。
當然,還有一個問題值得注意,“MLGB”商標于2010年12月15日申請注冊,2011年12月28日已經被核準注冊,直到2015年10月9日,由第三人提起,商標評審委員會才宣告無效,為何會出現這種現象?MLGB商標為何會得到核準使用,如果不是第三人提起申請,是否會繼續使用下去,這些問題也值得相關部門反思,繼而采取措施,嚴格法規,關口前置,嚴格商標的審查關,從源頭堵塞漏洞,不給不良文化污染和傳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