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李佳琦'oh my god,買它買它'洗腦過的朋友們應該知道,李佳琦養了5條狗,N姓女明星Never(奈娃),還有她的幾個狗崽子。
今年三月份開始,李佳琦旗下的上海妝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便陸續申請了兩百多個關于小狗奈娃的商標。

四月份在一次直播中,請來了知識產權的專家,提到聲音也可申請商標之后,他果斷給自己申請了一個聲音商標,沒錯,就是那句'Oh my god,買它買它!'。

7月的時候,把他自己和五只狗的卡通形象又另外注冊了一遍。



這下,這一大家子都齊活了,到時候是利用IP開發新產品,亦或是當新的網紅狗團logo,都可以操作起來了。
不過網紅注冊商標之路可不總是那么一帆風順的,事實上,不僅是網紅,明星的名字商標都可能會翻車。
前些年因為稅收問題,在娛樂圈銷聲匿跡的范冰冰,在去年高調復出后,宣布推出其參與研發和生產的面膜,開始大張旗鼓布局商業。相關網站資料顯示,范冰冰擔任投資人的無錫美濤佳藝影視文化工作室旗下已經注冊了500多個商標,囊括她以及弟弟范丞丞的名字相似的所有名稱,領域更是涵蓋美容、通訊、醫療、煙草、甚至還有軍火等等類別,堪稱包羅萬象。

不過,注冊了那么多商標,卻在'FAN BING BING 、fan bing bing'等商標失利了,原因也簡單,因為已經被人搶先注冊了,所以商標局駁回了范冰冰公司的申請請求。范冰冰方不服,還將商標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撤回駁回申告。

不過最后范冰冰方還是敗訴了,法院認為'Fan Bingbing'不足以與范冰冰產生唯一對應關系,所以駁回了范冰冰方所有的控訴要求。
所以雖然是同是'女明星'、'女網紅',論商標注冊,大家還真的不如小狗奈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