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除了注銷以外還可以轉讓,大家應該很清楚,商標是代表公司和產品,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商標都可以轉讓,這個你了解嗎?

今天大金
商標轉讓網小編給大家說一下哪些商標經常轉讓失敗的:
【1】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
眾所周知,商標注冊下來之后,除了自己使用之外,還可以許可其他人使用,想要轉讓給第三人商標,需要先獲得使用人的同意,解除原先簽訂的使用許可書,才能辦理商標轉讓。
【2】共有商標
商標屬于兩人或以上共有的,想要轉讓屬于自己的那一部分,需要獲得其余人的同意才可轉讓。
【3】注冊期商標
這是最簡單也是最容易出錯的地方,首先是注冊初期:并不是商標下來受理通知書這個商標就是你的了,商標還需要一年的公示期才可以,在公示期間,你的商標是不可以轉讓的。
【4】過了有效期的商標
許多老板并不關心商標的有效期限,覺得商標注冊下來之后就一直是自己的,其實并不是,商標的有效期限是20年,如果超過這個時間你沒有去辦續展的話,過期商標是不會轉讓成功的。
【5】擅自更改
還有一些是因為轉讓人更改了商標的圖形與文字,改變了商標的注冊地址和注冊人等內容,這種商標也是轉讓失敗的。
【6】用于兩種相似的商品的商標,不得單獨轉讓
商標可以用于一個或者多個商品的使用,如果商品并不類似,可進行單獨轉讓,如果商品是兩種類似的商品,轉讓商標時,應當全部轉讓,否則違反商標規定,造成一個商標多個使用,產品相互混淆。
【7】轉讓雙方其中有工商稅務異常
還有一種較為常見的無法轉讓商標的情況就是,雙方中有一個出現了工商稅務異常,這也會導致商標轉讓失敗或者無法轉讓。
【8】私下轉讓商標
商標轉讓是屬于法律行為,不得私自進行商標轉讓,自行轉讓商標者,視為無效,商標局有權讓其整改或者注銷此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