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合商標注冊綜合了文字商標,圖形商標,三維商標或顏色組合商標之間的不同特點,各具文圖色型,形象生動,引人注意,易于識別,便于呼叫名稱等特點,所以得到不少人的喜愛。
但是不建議商標組合注冊也是有其原因的,雖然組合商標具有圖文并茂、形象生動、引人注意、容易識別、便于呼叫等優點,但組合必須協調,表達的中心思想必須明確,不可用牛的文字配合馬的圖案,缺乏顯著性的組合商標會令消費者不知所云。作為注冊商標使用時,只能等比例放大或縮小注冊證上的標識,不可以拆分,或者拆分后重新排列組合,使用形式受限。
童裝商標轉讓
而且,僅從組合商標注冊成功率方面來看,組合申請風險更大,分開則反之。對于中文商標、字母商標和圖形商標組合的商標,商標局會將其拆開來分別審查,只要有一個元素和別人商標中的相同元素構成相同或近似,就會將該枚商標整體駁回。組合注冊可能因為圖形與在先商標近似而整體被駁回,漢字和英文會受到連累。漢字和英文重新申請會浪費時間,更要命的是可能會喪失在先申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