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出售網認為,在使用商標之前,確定好判斷使用商標是否合理地標準,有利于使法院在做判決時趨于客觀,能夠做到最終使得商標立法日臻完善。所以,高品質的商標出售網認為在認定是否屬商標合理使用案時,應考慮以下標準:
第一點、行為方式――并非作為商標使用
并非作為商標的使用者,對于商標沒有使用權,不能隨意使用不屬于自己的注冊商標,這一點說明商標的使用僅僅是對于自己的產品進行信息的描述。商標出售網認為商標合理使用的目的是敘述一些情況,這樣就能夠對于消費者的購物行為進行指導。
第二點、主觀標準――善意
商標合理使用要求使用人主觀上應為善意,即這種使用出于正常需要,商標出售網對于善意的認定,商標法與民法上的理解不同。民法上的“善意”一般是以知情或不知情作為判斷依據,但在商標法上所謂的“善意”、“惡意”是指是否有不正當競爭的意思。
第三點、客觀效果――不會造成混淆
商標侵權是指未經許可而使用與他人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這樣很可能使消費者混淆商品或服務的來源。商標出售網在判定侵權與否的唯一標準就是“混淆可能性”,合理使用商標的目的是對商標持權人的排他權進行一定的限制,即商標的所有人應該允許他人以不損害其利益的方式使用其注冊商標,用來敘述或說明某項產品的具體信息。從效果上看,這樣不會影響所有人對于商標的使用權和擁有權。
在商標出售網的實踐中,合理使用商標往往成為案件的爭執點,被告通常執此理由來主張免責,這樣就很難達到商標的使用要求以及目的性。所以國內知名的商標出售網強調,要正確合理地使用商標,判斷標準可以按照講述的幾點進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