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nèi),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商標轉讓一般有以下幾個形式:合同轉讓、繼受轉讓、因行政命令而發(fā)生的轉讓。
成都商標轉讓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 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手續(xù)由受讓人辦理;
2. 轉讓注冊商標的,受讓人向國家商標局提交《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一份;商標交易
3. 依法院判決發(fā)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xù);
4. 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未一并轉讓的,由國家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未改正,視為放棄轉讓注冊商標的申請。
成都商標轉讓流程
商標轉讓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fā)轉讓證明
成都商標轉讓所需文件
1. 《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2. 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轉讓的需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jīng)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 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5. 如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jīng)專業(yè)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